本報訊 (記者陳勇 實習生李興)記者昨天從自治區民委獲悉,《寧夏回族自治區宗教活動安全管理暫行辦法》(以下簡稱《辦法》)已由自治區政府第65號令公佈,自2014年8月1日起施行。
   自治區民委相關負責人介紹,寧夏是宗教工作大省(區),轄區內伊斯蘭教、佛教、道教、天主教、基督教俱全,各類宗教活動場所5000多座,宗教教職人員10000多人,常規的宗教聚禮、會禮、彌散等活動之外的大型宗教活動比較多。此次《辦法》的公佈施行,是我區宗教事務依法管理的一件大事,對於切實保障宗教信仰自由,保證正常宗教活動安全有序進行,保護宗教界的合法權益具有重要意義。
   自治區民委相關負責人指出,出台《辦法》不是要限制正常的宗教活動,而是規範宗教活動的安全管理,規定宗教活動舉辦者和各級政府應當對宗教活動的安全負責,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和公共秩序不受損害。  (原標題:自治區《宗教活動安全管理暫行辦法》8月起施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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